(1)學雜費使用情況:本校歷年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,在既定的收費標準下,進行學雜費收入預算,再依據中長程校務發展目標規劃學雜費收入資金之運用,編製各學年度預算書,經報教育部核備後執行,各學年度使用狀況如下表所示。
學雜費收入支用狀況表
- 學雜費收入係指學雜費、學分學雜費、學分費(推廣教育除外)之收入,不含各類實習實驗費、宿舍費等(決算書計算公式:學雜費收入 = 學費收入 + 雜費收入)。
- 學生獎助學金不含政府補助各項獎助學金(決算書計算公式:學生獎助學金 = 民間捐贈獎學金支出 + 學校自付獎學金支出 + 民間捐贈助學金支出 + 學校自付助學金支出)。
- 教學研究訓輔之支出數不含資本支出。(決算書計算公式= 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 – 折舊及攤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