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雜費調整理由、計算方法

學校配合教育部政策,自90至112學年度均未調整學雜費收費標準。113學年度起,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擬調整為每學分費收費標準6,564元,其餘各學制系所學雜費收費標準均未調整。

(1) 經費使用情況:

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經費來源為學分費及雜費,經費主要運用於教師鐘點費、論文指導費、學位口試費、工讀生工讀費、及教學空間、研究室及軟硬體設備修繕更新等相關費用。

(2) 調整對象:11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新生。

(3) 調整理由:

A. 本專班自113學年度開始畢業學分數由42學分調整為36學分。

B.  113年1月1日起配合政府調薪政策,調整教師、助理及工讀生薪資,相關保險費及退撫金人事成本增加。

(4) 計算方式:

本專班原畢業學分數42學分,每學分學分費5,627元,繳交學分費總額236,334元,現調整為每學分6,564元,畢業學分數36學分,應繳學分費總額為236,304元,原繳學分費總額減少30元,實質上已略減輕學生負擔。

(5) 調整後預計增加之資源:

依據調整後學分費計算學生應繳納總額比調整前減少30元,學校並無增加收入,仍會維持既有教學品質,使本專班能穩健發展以達到永續經營的目標。

(6) 學生意見陳訴信箱: sun@stu.edu.tw

 

公告日期 : 2024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