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成成員:
本小組設置委員15人,由校長、副校長、主任秘書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各學院院長、進修部主任、會計室主任、學生代表2人組成之,委員均無給職。
研議過程: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時,須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(含)以上委員出席,以出席委員過
半數之同意行之。
本小組設置委員15人,由校長、副校長、主任秘書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各學院院長、進修部主任、會計室主任、學生代表2人組成之,委員均無給職。
研議過程: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時,須有委員總額三分之二(含)以上委員出席,以出席委員過
半數之同意行之。